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