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 何罪之有 也?”对曰:“ 足下不知 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 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 知其药酒也,进 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 笞之。故妾 一僵而其酒,上 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