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 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 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 益少,计其费 不能相当, 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