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 辩辞。既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 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 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 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 ,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 免於父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 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