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 广大,人臣病不 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 不重肉。後母 死,服丧三年 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 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 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 尉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 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 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 其约以顺上 旨。汲黯庭诘弘曰 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 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 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