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 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 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 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 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