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期年, 冯驩无所言。孟尝 君时相齐,封万户於薛。其食客三千人。邑 入不足以奉客,使人出钱 於薛。岁馀不入,贷钱者多 不能与其息,客奉将不给。 孟尝君忧之,问左右:“何人可使收债於薛者?”传舍长曰:“代舍 客冯公形容状貌甚辩,长者,无他伎能,宜可令收 债。”孟尝君乃进冯驩而 请之曰:“宾客不知文不肖,幸临文者三千馀人,邑入不足 以奉宾客,故出息 钱於薛。薛岁不入,民 颇不与其息。今客食恐不给 ,原先生责之。”冯驩曰;“诺。”辞行,至薛,召取孟尝君钱者 皆会,得息钱十万。 乃多酿酒,买肥牛,召诸取钱者,能与息者皆来, 不能与息者亦来,皆持取钱之券书合 之。齐为会,日 杀牛置酒。酒酣,乃持券如前合之,能与息者,与为期; 贫不能与息者,取其券而烧之。 曰:“孟尝君所以贷钱者,为民之 无者以为本业也 ;所以求息者,为无以奉 客也。今富给者以要期,贫穷者燔券书以捐之。诸君彊饮食。有君 如此,岂可负哉!”坐者皆起,再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