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