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