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 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 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 食币物,传车 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 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 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