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