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