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人 夷姜,夷 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 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 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 恶,大怒,乃使太子 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 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 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太子而君 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 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” 太子曰:“逆父命 求生,不可。” 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 沧旄而先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 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 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 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 宣公卒,太子朔立,是为惠 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