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相初到,民 自言相,讼王取其财物百馀人。田叔取其渠率二十 人,各笞五十,馀各搏二十,怒之 曰:“王非若主 邪?何自敢言若主!”鲁王闻之大惭 ,发中府钱,使相偿之。相曰 :“王自 夺之,使相偿之,是王为恶 而相为善也。相毋与偿之。”於是王 乃尽偿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