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