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