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音者,生於人心者也;乐者,通於伦理 者也。是故知声而不 知音者,禽兽是也;知音而 不知乐者,众庶是也。唯君子为能知乐。是故审声以知音,审音以知乐,审乐以知政,而治 道备矣。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 言音,不知音者不 可与言乐知乐则几於礼矣。 礼乐皆得,谓之 有德。德 者得也。是故乐之 隆,非极音也;食飨 之礼,非极味也。清庙之瑟,硃弦而疏越, 一倡而三叹,有遗音者矣。大飨之 礼,尚玄酒而俎腥鱼,大羹不和, 有遗味者矣。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,非以极口腹耳目 之欲也,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