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 广大,人臣病 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 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 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 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 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 可,不庭辩之。 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 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 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 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 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 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 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