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 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 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