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