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 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 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 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 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