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