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 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 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 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 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 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