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 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 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 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 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 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 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 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 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 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 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 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