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 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 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 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 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 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 之。尝与主爵 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 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 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 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 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 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