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 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 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 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