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 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 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 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 而念我!”及弥子 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 加疏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