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 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 自号,攻城邑 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 、都尉,杀二千石, 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 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 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 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 兴击,斩首大部 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 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 ,往往而群居,无 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 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 敢发,恐不能得, 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