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 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 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 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 高阙、山、北 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 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 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