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 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 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 、山、北 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 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