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 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 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