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书告 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 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 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 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