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 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 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 旧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 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 於汝安乎?” 曰:“安。” “汝安则 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 不甘,闻乐不乐 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 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