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 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 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 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 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 母,乃阳僵 弃酒。主 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 其酒,上以 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 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 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 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