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 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 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 ;事私利,枉主法 ,猎农民;以官为 威,以法 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 於操白刃劫人 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 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 上,用居上为 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 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 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 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 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 未伐者也 。何以为 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