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 之,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 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 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