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 诚欲以伯 王为志,则战 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 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 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 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 明日,尸死扶 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 ,中哭泣,则伤主 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 伤者空财 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 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