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 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 以受公奉; 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 为巧诈,饰 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 试官不让贤陈功 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 多,以求 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 从姬歌兒,不顾於 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 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 刃者也,欺父母 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 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