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 耥喦鞫裕幌 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 笞鹩,以受公 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 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 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 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 用居上为右;试官 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 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 饮驱驰,从姬歌兒, 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 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 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 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