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期年,冯驩无所言。孟 尝君时相齐,封 万户於薛。其食客三千 人。邑入不足以奉客,使人出钱於薛 。岁馀不入,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,客奉将 不给。孟尝君忧之,问左右:“ 何人可使收债於薛者?”传 舍长曰:“代舍客冯公形容状貌甚辩,长者,无他伎能,宜可 令收债。”孟尝君乃进冯驩而请之曰 :“宾客不知文不肖,幸临文者三千馀人,邑入不足以奉宾客,故出息钱於薛。薛岁不入,民颇不 与其息。今客食恐不给,原先生责之。”冯驩曰;“诺。”辞行,至薛,召取 孟尝君钱者皆会,得息钱十万。乃多酿酒,买肥牛,召诸取钱者,能与 息者皆来,不能与息者亦来,皆 持取钱之券书合之。齐为会,日杀 牛置酒。酒 酣,乃持券如前合之,能与息者,与为期; 贫不能与息 者,取其券而 烧之。曰:“孟尝君所以贷钱者,为 民之无者以为本业也;所以 求息者,为无以奉客也。 今富给者以要期,贫穷 者燔券书以捐之。诸君彊饮食。有君如此,岂可负哉!”坐者皆起,再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