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 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治 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 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