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 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