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 国之法,窃驾君 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 之母病,人 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 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 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 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 爱我哉,忘 其口而念我!” 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 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 未变於初也,前 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 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