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