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 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 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 不为乐,乐必 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 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 不甘,闻乐不 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 我出,子曰:“予之 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 。夫三年 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