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