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 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 、白政,楚有殷 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 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 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 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 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 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 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 人。数岁,乃颇 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 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 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 觉而捕弗满 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 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 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