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 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 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 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 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