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 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 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 其牺曰:公勿忧也, 吾已为药 酒以待之 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 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 弃酒。主父 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 僵而其酒,上 以活主父, 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 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