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奉阳君之怒甚矣。如 齐王王之不信赵,而小人奉阳君也,因是而倍之。不以今时大纷之,解而 复合,则后不可奈何也。 故齐、赵之合茍 可循也,死不 足以为臣患 ;逃不足以 为臣耻;为诸侯不足以为臣荣;被髪自漆为厉,不足以为臣辱。 然而臣有患也,臣死而齐、赵 不循,恶 交分于臣也, 而后相效,是臣之患也。若 臣死而必相攻 也,臣必勉之而求夕焉。尧、舜贤而死 ,禹、汤之知 而死,孟贲之勇而死, 乌获之力 而死,生之物固有不死者乎 ?